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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新法实施 我国出口食企及时应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次数:7
       为更好地把关因自由贸易协定签订而猛增的进口食品的安全,2 月4 日,韩国开始实施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该法改变了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我国食品出口企业应注意应对。  
     
       该法将进口食品分为3 个阶段管理:进口前阶段、通关阶段和进口后流通阶段。  

       进口前阶段   在生产企业登记环节,对所有境外生产企业强制要求提前登记。未进行提前登记的,不受理进口申报。对所有境外生产企业实施实地检查,拒绝检查的或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可停止进口。  

       通关阶段   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管理,以登记情报、以往的不良记录及实地检查结果为基础,分为优秀、一般、特别管理3 个等级,将检查力度集中到特别管理企业中。产品分为一般、注意、集中管理3 个等级区分管理,将检查力量集中到集中管理产品上。  
     
       流通阶段   追溯管理方面,对食品、健康食品、畜产品,从进口到销售分阶段适用追溯制度;流通管理方面,确立和实施流通管理计划,进行有体系的事后管理。利用集中监督、抽检系统进行采集、检查。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韩国食品企业,要认真研究韩国进口食品新规,做好及时应对,确保企业及出口产品符合韩国要求。国家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密切关注韩国新规实施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