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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韩调整食品标识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36


        前不久,日本对保质期一年以上的瓶罐装饮料、调料等的“赏味期限”(即“最佳食用期限”)标识方法进行调整,从原先的“年月日”,改为只标注“年月” 。这也是为了减少食品浪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日本对食品期限有两种标注方法。“消费期限”往往用于生产后5 天左右开始腐坏的食品,比如牛奶、盒饭等。“最佳食用期限”一般用于保质期3 个月以上的食品。事实上,很多已经过了“最佳食用期限” 的食品并没有变质。日本的超市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旦食品陈列,超过“最佳食用期限” 的1/3,就得下架,或退货,或丢弃。也就是说,“最佳食用期限”3 个月的话,那么还差2 个月,就要处理了。日本农林水产省的一份估算报告指出,如果改变这一现状,仅饮品及点心等食品,日本每年最多能节省约4 万吨食品。
        韩国的商品包装标注的日期可分为三类,即流通期限、消费期限和品质保证期限。顾名思义,流通期限实际上是商品可以在市场交易的期限,这是商场等流通企业可以销售该商品的法定期限。假设食品5 天内都不会变质,那么这一食品的流通期限只有2 至3 天。即使过了流通期限,食品的品质也并没有问题,不过这时商品已经不能出售,只能返厂。
        随着对流通期限造成浪费的指责,韩国保健福祉部2012 年7 月开始推进消费期限和流通期限日期的共同标识,一年后正式普及。现在韩国的食品上同时标注流通日期和消费日期,未来消费日期将逐步取代流通日期。
        在韩国,一些在适当保管条件下能够长期保管的食品则有特殊的品质保证期限。这些食品包括方便食品、罐头、果酱和酒类等,它们即使经过长期保存也不会变质,因此可以适用品质保证期限,减少因超过流通期限而造成的浪费.